第49章(1 / 2)

意千宠 九月轻歌 2637 字 7天前

“借你吉言,但愿如此。”柳文枫审视着叶浔,“这段日子过得可好?”

“不错。”

“那就好。”

便在这时候,叶浔听到了柳文华教训人的语声:

“自己做不来大家闺秀也罢了,还看不上正经的大家闺秀,说你什么好?你那是什么论调?有个文韬武略的姐姐,就得娶个那样儿的妻子?我实话跟你说,我要是成国公,敬爱姐姐是一码事,娶妻却绝不会娶他姐姐那样的女子,就得娶之兰这样的温柔女子。你也不想想,成国公不知有多少年都觉得自己还比不上一个弱女子,心里是什么滋味?”

“要是没有那么个姐姐,成国公也活不下来吧?”柳之南不服气地辩道,“他姐姐是明知赴死也赶回家中的,这气魄是你们都比不了的!”

“所以才说那样的女子只能钦佩敬慕,你要我娶的话,我是断断不敢的。”

“你想娶,人家也看不上你!臭美什么?!”柳之南撇嘴,明目张胆地鄙视哥哥。

柳文华却在这时察觉到了叶浔的侧目,转头望去,笑了笑,却透着些伤感。

柳之南又看向柳文枫,发现四哥正望着叶浔,和自己一母同胞的哥哥的神色大同小异。

她唯有叹息。

她表姐也是那种活着是妖孽死了能成精的人。要不是祖父打死也再不肯与叶家结亲,不说别人,就是柳家这几个人,也会为了表姐争得你死我活。

偏偏祖父是那心意,避免了几番纠葛,却也多了几个伤心人。

家族权益大过天,长辈不允许,晚辈只有黯然神伤的份儿。

而这些,叶浔是无从察觉的,她只当表哥们对她的关心都是来自于亲情,那么,柳之南也就让她这样认为,永远都不会说破——喜欢叶浔很正常,不喜欢才有毛病,哥哥们不丢脸,表姐呢,只管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是了。

柳之南笑着走到叶浔面前,携了她的手,又对两个哥哥摆一摆手,“你们走吧,我们去屋里和四姐说说话。”

两男子顺势道辞。

表姐妹两个进到柳之兰房里,触目所及皆是喜气洋洋的,叶浔笑着恭祝柳之兰日后光景如意、安稳。

柳之兰粉面含羞,垂下头去不吱声。

柳之南就觉得好无趣,和自家姐妹还装什么呢?明明高兴得恨不得每日放鞭炮行不行?看看她二叔二婶的样子就知道了。

矫情!

矫情的人最讨厌了!

她不冷不热地说了两句场面话。

叶浔也不过是来走个过场,坐了片刻就起身道辞。

其实柳之南对柳之兰的评价也算中肯,柳之南真的是太温柔太顺从了,这种女子,要么就是这样过一生,要么就是某日忽然发飙让人瞠目结舌,从而任谁都不敢再小觑。对于后一种选择,叶浔真是无法认同——忽然间让人觉得平地一声雷,弄好了是遇到的人奴性十足,看你锋芒显露就偃旗息鼓,但若遇到的是不服软的人呢?就和你硬碰硬,打死也不服,你要怎样才能把人的气焰压下去?她是觉得,做人七情六欲不上脸是应当的,只让人觉得柔顺没有主心骨就不好了。

但愿,成国公能够给柳之兰撑腰。

离开时,柳之南一步也不离她,还道:“我可还是要跟着你回侯府的,你休想把我丢在这儿!”

叶浔大乐,“便是我忍心,太夫人也舍不得你。放心就是。”

柳之南这才心安。

回到前面,两人又与柳家长辈寒暄一番,便打道回府。

第二天,一起去喝了喜酒,第三天又去参加了认亲仪式,这件事才算了了。

这天上午,叶浔早早处理完家里的事,百无聊赖,去了菊园赏花。

半夏奉上果馔时道:“宜春侯与静慧郡主的吉日定下来了,下个月初。”

叶浔拈起一颗葡萄,笑容舒缓,“那是好事啊。”希望不要节外生枝,这样的结局,于谁都不算坏事。

半夏笑着点头,又道:“宜春侯却是有些古怪,前些日子还每日里醉生梦死,这些日子却每日前去护国寺上香,总是逗留至黄昏时才打道回府。”

叶浔挑了挑眉。这样的行径,倒让她猜不出是何用意了,但愿不会闹着出家做和尚。

疑惑间,一只小猫出现在她眼界。小小的家猫,通体纯白,身形不足半尺。

怎么会到这儿的?仆妇养的?不大可能。多半是府邸闲置时它就来了这里。

叶浔遣了身旁服侍的,却引得小猫惶恐,蹭一下不见了踪影。

叶浔苦笑。本意是怕它觉着人多不敢上前,却不想,它受不得一点点的变化。

正失望的时候,小猫的身影又出现在眼界内。

叶浔连忙从小碟子里取了一块豌豆黄,掰了一块,丢在近前的空地上。

小猫犹豫地走出几步。

叶浔又掰了一块抛出去。

如此几番反复,小猫怯生生地到了叶浔近前,享用着她给的食物。

叶浔很想即刻把它带回房里养着,便是她没有长性,柳之南却是最爱猫猫狗狗了。可是小猫太警惕,总是不容她走几步就一溜烟儿跑走了。

她没法子,只得放弃。

只是在这期间发现小猫皮毛发灰,腿部、小爪子尤其是,脏兮兮的。就像是看到了一个没人管的小孩子一样,叶浔每日都会到菊园坐坐,让丫鬟备下炸小黄鱼之类的食物,等得到小猫前来,就亲手喂给它吃,等不到就将食物放在地上,它发现之后总能吃到的。

裴奕这段日子很忙。

除了状元之才,朝廷要人一步一步往上爬品级的默认规律还是很有道理的。不论是谁,不论有怎样的才学,忽然接手五品大员的公务,总是有些云里雾里。他之前的准备,加上上任后近半个月的亲身应对,才总算是上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