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1 / 2)

厨房的菜筐里多了把枪,是不是也该给派出所的警察送过去?

当然,他们谁也不敢碰这把枪。

似乎那把枪会自己发狂,那黑黢黢的枪.筒就是因为吸饱了人血。

林鑫决定还是连菜筐一并给派出所的同志抬过去省得碰到枪不小心走了火。

“110,打110。”林蕊浆糊一样的脑袋瓜子终于现出了一线清明。

有困难找警察叔叔,当然得打110啊。

林鑫长长地吁了口气,勉强镇定下来。

眼下江州可不是广州,还没有110报警电话。

好在刚才去派出所的时候,她下意识地记下了值班电话。

方便回家后发现有什么东西丢了,好直接打电话跟派出所联系。

可惜店里头的东西不仅没少,还多出了一样。

听说四个孩子在饭店里发现了小偷掉下来的手.枪,派出所的警察反应相当迅速,几乎没用几分钟就骑着三轮摩托车赶到了。

他们小心翼翼地将这把枪放进了透明塑料袋中,然后又塞进个档案袋大小的牛皮纸袋中,带了回去。

林蕊晕晕乎乎地问她姐:“警察叔叔是不是要查指纹啊?哦不,应该做dna测定。”

那枪上有血,她闻到血腥味了。

枪不知道在血里头浸泡了多久,血腥味浓郁的用什么都洗不掉。

林鑫觉得妹妹在说傻话。

枪又不是刀。

刀泡在水里头无所谓,枪要是泡了血,恐怕要炸膛的吧。

他们谁也不敢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剩下的几个小时,直到天亮之前,林蕊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过的。

无苦坐在她对面,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叽里咕噜地念经文。

念错了的时候,苏木还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招呼上他的脑袋,让他重新念。

可怜一段安魂咒语,竟然被倒霉的小和尚反反复复念了足足好几十遍,才算了事。

林蕊被他吵得头晕脑胀,渐渐的,眼前就晕乎乎,最后竟然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也许是姐姐身上温暖好闻的气味,安抚了她惊恐不安的灵魂。

这一回,她竟然没有灵魂出窍。

她就是觉得异常的累,连着好几天,连教训出言不逊的小和尚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抽空跑去派出所问那把枪的来源以及它涉及的案件。

又过了足足小半个月,有人敲锣打鼓往饭店送牌匾的时候,林蕊才从大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大概的事实。

无苦立了大功劳,抓小偷的时候,顺便破了特大持枪杀人灭门惨案。

公安局听说他是在清凉寺出的家,还给寺庙方面发了表扬信,要求主持给予适当的奖励。

从这件事上来看,这年头的警察挺穷也挺不要脸的,居然好意思让家长自掏腰包奖励见义勇为的青少年。

据说公安局原本是想给林家姐妹以及苏木一并儿发大红花的。

但是因为这案子性质太过于恶劣,怕对几个学生影响不好,所以才将荣誉全都归功于无苦。

林蕊嫉妒得眼睛珠子都往外头幽幽冒着绿光。

开什么玩笑,小和尚不是方外之人吗?一方外之人计较什么俗世间的荣辱得失。

英雄的荣誉称号,她一点儿也不介意拿来用。

明明那枪还是她发现的。

要不是她进厨房倒水喝,一眼就瞅见了菜筐里头的枪。说不定第二天早上,王奶奶忙着摘菜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把那枪跟着厨房垃圾一块儿倒出去了。

五万块呀,足足有五万块,只要有人能够提供关于那把枪的确切线索。

林蕊不停地在病房里头走来走去。

她没猜错,那把枪的确杀过人,而且杀的不止一位。

那位被扭送至派出所的小偷在夜市摊子上碰上位吃夜宵的警察,偷偷尾随人家回去,趁其不备杀死了对方,抢走了他随身佩戴的枪。

按照凶手的供述,他抢夺配枪的目的是为了壮胆。因为他体型瘦小,害怕抢劫的时候被人殴打,想找把枪吓唬对方。

当然,这话真没什么说服力。都敢动手杀警察了,这胆量还能算小的?

后面他的抢劫作案策略,也距离拿把枪吓唬人的说辞相去甚远。

自从枪支到手之后,他一路流窜作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他已经犯下抢劫案二十几起,丧生在他手.枪底下的人命也有五六条。

因为是流窜作案,每起案子之间距离地甚至横跨了好几个省份,所以警方用了不少时间才确定这些案子是同一人所为。

正当警方成立专案组,一直在摸排搜查的时候,凶手却突然跟人间蒸发了似的,既不作案也不露面。

八十年代中后期,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