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沈越手里拿着之前时意在成曜出的一本书说:“离辛老师可否在书上帮我签个名。”
时意接过小编辑早就准备好的笔说:“好的。”
时意在沈越摊开的本子扉页上签上自己的笔名,还写了一句祝福语——万事如意。
沈越很开心的拿回书看了又看,说了许多感谢的话,然后想邀请时意下次过来,请他吃顿饭。
时意这次没有答应,摇摇头说:“不好意思,我时间比较紧,签名的时间也是硬挤出来的,抱歉。”
沈越并没有强求,他很尊重时意的点点头说:“好的,你辛苦了,听说你是打车过来的,如果需要接送,可以跟我们说,出版社会为你安排。”
“不用那么麻烦,明天我再过来,我自己回去就好。”
沈越自然看出来时意很抗拒被人知道个人信息,便没有继续勉强。
和小编辑一起将时意送到电梯口,看着他走进电梯,电梯合上门才转身回公司。
沈越的确是被聘用过来的,成曜出版社是他舅舅家的产业,他母亲是帝都人,舅舅家祖辈都是从文,出版社开了几百年,一代代下来,文化底蕴深厚,是行业内的翘楚,承接了许多国家出版方面的书籍,各行各业的书籍都有涉猎。
第65章 chapter 065
a城不是成曜出版社的第一家分公司,本来根本不需要沈越过来, 但原本商谈好的金牌经理人因为家中有事, 一时脱不开身, 和男友姚成贤一起回到a城创业的沈越就临时上任, 成了舅舅分公司的负责人。
他不需要审核稿子, 也不需要招揽作者或者各类人才,这些都有专门的员工负责,他只需要过来把控一下大致的方向即可, 等过段时间,物色好了新的负责人,他就不用每个月都过来两三趟。
所以沈越并不知道离辛是时意, 因为签约合同在他来a城之前就由帝都的编辑一手搞定, 根本和a城的出版社不沾边,a城的出版社唯一和时意做的有关的事情就是搞一下时意新书在a城的宣传工作,然后联系时意签那一万张签名。
不过沈越的确觉得时意的声音有些熟悉,但他没有将离辛和时意联系在一起, 那么在他眼里, 这一切就只是巧合,声音像而已。
时意离开后,沈越拿着书也离开了公司, 他把书放在副驾驶的位置, 开了三十分钟后, 回到了位于市中心他和姚成贤的住所。
他们去年刚订婚, 婚期还没定, 但双方已经见过家长,订婚后关于公司的事情也获得了两家的支持。
他们创立的是娱乐公司,主要是培养艺人和偶像团体,也签约一些有潜力的演员,娱乐圈里明星也分很多种,有喜剧演员,电影演员,电视剧演员,歌手和综艺咖,这些他们都涉足,公司虽然刚成立不久,但因为有一些人脉,加上沈越母家那边的文化圈人脉,也笼络了一些艺人,文娱不分家嘛,虽然刚起步,但一切都很顺利。
沈越回来的时候,姚成贤已经回来了,刚洗完澡。
沈越拿着书走进来,姚成贤吹干头发,穿着浴袍也刚好从卧室走出来,拿着玻璃杯,准备过来倒杯水喝。
看到沈越说:“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他知道沈越去了出版社,但平时去一趟,随便看看就回来了,今天比平时要晚一些。
沈越拿着书,笑着对姚成贤说:“看到喜欢的作家,和他聊了两句,讨了个签名,就耽搁了一会时间。”
姚成贤倒完水,喝了口说:“你喜欢作家挺多的,见到的是哪个?”
“离辛,你知道的吧,就是去年那部大爆剧的原著作者,离辛。”
“哦,是他啊。”姚成贤当然知道,那部电视剧应该没人不知道,太火了,上到豪门贵妇,高管政客,再不追剧的人也都追了,下到街边巷尾的商贩,谁不聊两句,这部剧可以说是去年的大火剧,年龄层涵盖广泛,男女老少皆追的电视剧,今年售出的海外播放权达到50个国家,播放量也节节攀升。
可见有多火。
沈越坐到沙发上翻开书,看了又看那句寄语和签名,嘴角带笑。
姚成贤说:“那你看到他长什么样子了吗?挺神秘的。”
沈越说:“样子没看到,但是看衣着打扮,像是跟我们差不多的同龄人,甚至还有可能比我们年轻几岁,当初看《澄渊传》时,我一直以为是四五十岁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人,毕竟里面的人情世故,经历和想法都让我觉得不是个小年轻能写出来的。”
姚成贤对小说方面的事情不感兴趣,虽然知道离辛,但也是因为电视剧大爆才有所了解,其他时候也并不怎么聊这些,但未来姚成贤觉得自己或许会多聊一些,因为他们公司不仅仅是培训艺人,还有影视部,会屯一些版权,也可以自己投资拍摄,然后让自家艺人出演,还可以屯着高价卖给其他团队,既然有影视部,那么将来肯定是要往小说圈发展。
就在姚成贤想着公司发展问题时,沈越合起书,笑着随口问了姚成贤一句。
“我不是记得你当年上学的时候,文笔也很好,文字很有灵气,你还说你很喜欢看书写点小文章,为什么毕业后,从未再见你写点什么,其实你要是还有这个想法,完全可以闲了时候构思一下,咱们公司以后没准还能拍你写的小说,我舅舅家又是开出版社的,写出来由我推荐,一定能出版。”沈越本是随口那么一说,但是越说越觉得靠谱,不免神情认真地看向姚成贤。
姚成贤没想到沈越会忽然提这事,他虽然心中颇为不舒服,甚至面部略有一些僵硬,但毕竟是经过社会历练的成年人,早就不是当初在学校的学生仔,他顿了一下,笑着转身,坐到沈越旁边,用轻松的语气说:“那都是当初上学时候的一些小爱好,现在满脑子都是创业的事情,哪儿闲工夫去构思小说。”
沈越兴致勃勃地说:“你还记得你给我写的那几封信里,每封都有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短小精悍,幽默风趣,我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很有意思,别人追小说是每天都有更新,我等情书是一年才等到一封,虽然不知道当时写信的人是你,但我那个时候就想好了,就算对方长得一般,我也要为他这份才情折腰,这样有趣的思想,怎么能因为皮囊就远离呢?一定要和他谈一场恋爱,还好你最后出现了,我还想着总不能情书就是写着玩,写完毕业,直接放弃我了。”说到最后,语气庆幸,看着姚成贤的眼神里充满了爱意和甜蜜的回忆。
姚成贤本就有些不自在,听完沈越的话,更不自在了,甚至有一些心虚,他把手里的半杯水全部喝完,站起来对沈越说:“你可别说了,上学时候写的几封酸信,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尴尬,我累了,先回房间休息了。”说完附身弯腰亲了下沈越的唇,转身把杯子放好,回了房间。
留下脸上神情微微怔住的沈越。
沈越一直珍藏着那份喜欢,但没想到当年说喜欢他的人,现在回忆起来只觉得酸。
原来只有他一个人觉得是甜的。
沈越有些怔愣,但也不会因为这一点分歧就影响了他们在一起这几年的感情。
但内心深处,沈越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当初他是因为对方的文笔倾心,但现在维持感情的,不过是一些日常琐事,还有共同创业的事情,不像是恋人,倒像是合作伙伴。
是他要求太高了吗?
沈越在心里叹了口气,拿起手边的那本书,掀开封面,又看到了那一句寄语和签名,这没有什么不对的,但他又看到了右下角写的年月日。
时意写年月日时有一个小习惯,会在尾部的数字画一个圈,就是用圈圈把那个数字圈起来。
这个习惯是大学时候就有的,如今一直延续到现在。
而沈越的那几封信上也有这样的小符号,沈越揉了揉眼睛,生怕自己看错了。
嘴里喃喃道:“是巧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