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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娇纵
作者:兜兜麽
文案:
娇纵成性的公主远嫁和亲,陆晋奉命送嫁,初次见面相互厌弃。
没想公主没嫁成,京城已大乱,小公主便成了将军甜蜜的累赘。
一个不小心,她便陪着他走完帝王霸业。
本文轻松逗比向,写的是糙汉子和娇娇女的故事,汉子极其糙,公主极其娇。
女主萌软型,虽然说“娇纵”但大部分是男主对女主的娇纵吧,不是她自己性格上的。
好吧,我承认,女主是个吃货。over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主角:云意,陆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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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嫁
第一章送嫁
玉庆十三年春,远离京师晋江,特尔特草原的风还夹杂着一丝寒意,黄昏的天与地是燃烧烈焰,自地平线一路烧到眼前。
顾云意被陆晋死死按在山石后头,胸膛贴着湿软的草地,远处杂乱的马蹄声似鼓槌接连敲在心间,她紧张得想哭,睁大了眼盯着一只黑漆漆小蚂蚁从舒展的草叶一路爬到陆晋带血的手背,小将军一样挺着肚子抬起头,眺望另一端手持弯道凶神恶煞的北元兵马。
少不得要叹一声,老天老天,她是来和亲嫁人,又不是领军来战,好好的在马车里生着气骂着娘、恨着御笔朱批将她送到老虎口中的太子爷,谁知一眨眼功夫连问一声是谁都来不及,便被个臭烘烘的老兵油子紧压在地,瑟瑟缩缩躲追兵。
听莺时骂过,这人也就是个五品千总,加授武略将军,算个什么玩意儿?公主跟前耀武扬威。
现如今莺时亦下落不明。
她木呆呆地趴着,不敢说话不敢动,直到陆晋爬起来,啪一声折断了扎进肩胛的箭,只留半片破烂的尾撑在一片濡湿的血迹中间,从头至尾这人连眉毛也不皱一下,就像个没痛感的野人。
完事后也不搭理她,提着刀往山坡阳面走。云意来不及生气,一股脑爬起来小尾巴似的跟在他身后,“你去哪?”
陆晋径直往前走,头也不回。
云意着急,提着裙子往前追上两步,高声说:“你想清楚,丢了公主单你一个送嫁的人回去能有什么好下场?救了我只有好处,你不信?同为忠义王子孙,你大哥已请封世子,弟弟稳坐衙内,你却领一个可怜巴巴的千总镇日里泥地里翻滚,你放心,遇着本宫就是你的福气,西北找不到路子升迁,京城有的是机会,你要还喜欢打仗就去辽东去江北,京里有人,杀敌三百也敢报三万的功,抱着大树顺杆爬,千总、守备、参将、总兵一级一级往上跳,不到三十就是一品提督…………”
话太快步子迈不开,眼见他越走越远,云意急的满手心都是汗,“你爹不是总操心朝廷不给粮饷么?以为搭上个大太监冯宝就能讨着好处?得了吧,冯宝那人黑心又下作,吃了你们多少好处,两仪殿议事给你爹说过一句好话没有?倒不如换个人,司礼监老千岁又不止他一个,等我回了京城一封信就能让石阡开门迎你…………”
近处有马嘶鸣,陆晋终于回过头来看她一眼,颀长的身躯立在斜阳正前,挡住了血红惨淡的光,却给自己漆黑如墨的长衫镶出一道描金的边。远远有风来,吹开他鬓边散落的二三缕乱发,映着眼角一道老旧的疤,满身是天涯浪客的落拓不羁。
左肩的伤还流着血,他歪嘴笑,琥珀色的眼珠子里流出一股坏得让人咬牙的劲儿来,牵过马来说:“殿下,微臣不过是来找马。”
她提着裙子,气鼓鼓地瞪着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要劝慰自己识时务者为俊杰,忍了这口气。
通身油亮的蒙古马打着响鼻,陆晋勾着缰绳朝她一挑眉,“上马——”也没有尊卑先后,分明不将她万万人上的身份放在眼里,坤仪——单听封号就知尊贵,如不是今上病重太子作乱,怎么也轮不到她远嫁蒙古。
他搭手成她踏马凳,脚一蹬利落上马,月牙白的六幅裙沾了灰,小小一张脸却未染尘,蹙眉望着他,“咱们得赶紧回乌兰城去。”
陆晋显然有几分意外,牵着马优哉游哉往前走,“不去找肃王?阿尔斯楞这蠢货脑子不绕弯,不会再回头找一遍,公主大可放心。”
云意道:“百十来车嫁妆,分赃都来不及,哪有心思找人?再说了,哪有人逃命还手牵手等人齐了再开拔?将军逗我玩儿呢!”
“唔——臣……遵旨谢恩。”好话也说得不恭不敬,嘴里掉一根绿汪汪野草,没一点儿正经模样。
云意在马上烦得要挠墙,怎么就跟着这么个流氓地痞一样的人落了单,怪只怪阿尔斯楞见钱眼开,额日敦巴日愚蠢无用。
回想起来,去年冬天她最不该做的就是应诏奉旨去了趟东宫,遇上了色胆包天的额日敦巴日,她还记得初见时他木呆呆盯着她发傻,一转眼求到父皇跟前,恨不能当即领了她回特尔特草原。原本也没人理他,谁知开春给了太子机会,头一件事就把她打发远嫁,摇摇晃晃走了一个多月眼看就要交人,阿尔斯楞却打跑了额日敦巴日甩着鞭子就要抢,两队人马叽里咕噜乱骂一通,我草你妈,他沫沫信(你妈的),也不知谁起得头,一支乱箭射中了公主车架,这可好了,哗啦啦一下打起来,马乱冲人乱跑,她跌下马满脑子只想捞住个厉害人物不撒手,因此于千千万万人中捞中了身边那个啃草根歪嘴笑的痞子。
天黑沉沉压在头顶,陆晋说“走不了了”,找了个小土坡找一堆马粪生起火就开始脱衣裳。衣襟敞开全落在腰间,露出结识遒劲的上半身,小麦色的皮肤篝火中跳跃,每一寸肌理都蓄满力量,一整块后背密密实实都是纹身,看得人一颗星砰砰砰乱跳,喉咙里发干,又上火,晕乎乎想睡。
云意还未回过神来,便撞上陆晋含着笑的眼睛,仿佛在笑她恬不知耻。她不认输,睁大了眼睛瞪回去,换来他一声嗤笑,令耳根子通红,急匆匆回过头看身前无聊又无趣的夜空。
哼,一身腱子肉。
他从靴子里抽出一把雪亮匕首,放在篝火上烧得通红滚烫。皮囊里一壶酒,喝一口,倒一半在伤口,继而持刀割肉,挑破伤口,牙根咬碎,翘出带着倒钩的箭簇,连带着牵扯出一块糜烂的血肉,看得人心惊胆战。他自己却只闷头做事,自始至终除了满头汗,只留下一声闷哼,带着刮骨割肉的痛诉予人听。
云意在一旁看得眼通红,双手捏紧了裙边,小声说:“我帮你…………”
原以为他没听清,等过半晌,终于等到他喘过了这口气,好半天才能从锥心透骨的疼痛里抽出空来搭理她一句,“劳公主再将匕首烧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