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2)

☆、223.圆圆的鼻孔

孟薇了然,四位开国功臣的后代都是儿子,而到了第二任护国侯这代,只有护国侯府还有定国公府出了女儿,却都进了宫,从一方面看,是这个皇上感恩几家,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孟薇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只不过这种话孟薇只能在心里疑惑暗猜,却是不能胡乱说出来。

看着三三两两进入林中的人,孟薇赶忙跑到叶子川面前表忠心:“小侯爷,奴婢相信你是最棒的,小侯爷加油。”

“加油?这话是什么意思?”

孟薇:一不小心把现代的词汇脱口而出,她该怎么糊弄过去?

“就是,就是给小侯爷打气助威的意思,奴婢看好你哦,小侯爷快去快去,可别让人抢了先。”

“不急,”说到这,叶子川突然想起上次打算送给孟薇的兔子被收了回来,他还说改天送别的,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这一次倒是个好机会,“你想要什么动物跟爷说,爷给你打了来。”

“真的吗?”

看着孟薇双眼一亮的样子,叶子川觉得未免他们两个又鸡同鸭讲,还是加了一句:“做宠物的那种。”

不能吃!

孟薇怔了怔,显然也想起了兔子那回事,面上有些羞赧:“小侯爷,不带你这么打趣奴婢的,奴婢这回可没想着吃。”

虽然她是吃货,可这只是职业习惯,放下菜刀的时候,她也可以是个有爱心的人好吗?

“你想要什么?要不然狐狸怎么样?我看那些话本子里不少姑娘可都喜欢狐狸,还有什么狐仙的故事,长得也好看,还能做皮毛......不过如果你要养的话这个优点就算了。”

“不要,都说狐臭狐臭,奴婢可不想要。”

“那要不给你捉两只小狼自己养大?”

狼?

孟薇也听过不少人说喜欢狼那从一而终,对另一半忠贞的品性,但是再怎么说,一提起狼,人们下意识想到的就会是狡诈、凶残的词汇。

养一只狼固然很威风,但是养不养的熟就不知道了,毕竟那是冷血动物,就如同现代一些人喜欢养鳄鱼、蟒蛇之类的冷血动物,然而养大了,对方想的却是如何能够把你一口吃了......

想到这,孟薇抖了抖身子拒绝:“还是算了吧,奴婢不喜欢狼,既然要养,自然要养外形可爱的。”

“要不然还是兔子?只不过这林子里的野兔都灰不溜秋的,还没有街上买的白兔好看。”

“可是那麻辣兔头和冷吃兔真的特别好吃,奴婢怕忍不住......”

叶子川伸手捂着额头,面上颇有些啼笑皆非:“那行吧,既然你也不知道该选什么,那爷就在林子

里看运气了,会给你挑只除了兔子之外比较可爱的动物。”

“那,那好吧。”

孟薇还真是对森林里的动物了解的不多,大多是都是动物园里的老虎豹子大象鹿之类的,小型的动物还真是不记得几个。

叶子川策着马儿进了林子,虽然行宫是在山脚下,但是林子的路口却并不是上山,而是前方的丛林和山丘。

等到叶子川走了后,孟薇也没有闲着,带了两个粗使婆子在山脚下逛了起来,虽然带了不少的食材来,但是那些人工种植的食材哪里有这种野生的好吃?

而且就地采摘的也够新鲜。

都说靠山吃山,四月份正是草长莺飞之际,放眼望去一片青翠之色,让人无端的就身心放松。

这是孟薇第一次能够不顾形象,肆意的蹲在地上翻看那些新鲜水灵的野菜,感觉还真不错。

“这个苋菜不错,很新鲜,这个季节吃最鲜嫩,摘一点,连着菜根,别清理的太干净,待会做的时候再清理,还有这个野山笋也不错,还有这个......”

孟薇每说一样,她们就忙着挖野菜,两个粗使婆子都是做惯了粗活的,这种挖菜的事情对她们来说倒是容易不少,故而都卯足了劲的挖。

孟薇没管她们要挖多少,不清楚护国侯会不会和皇上或者同来的大臣一起用膳,反正她的是不会少就是了,如果这两个婆子挖的多,那多的就算是她们私下里加菜了。

不过她们在山上找的都是些蔬菜山货,至于那些肉类,就要等到叶子川他们猎到猎物回来了。

这山里周围被围起来作为皇家狩猎场,平民百姓平日里是不能进入的,也因为这个原因,山里的

野菜几乎每走上几米,孟薇便能看到不少,不仅数量多,且野菜的个头也比想象中的个头要大上一些。

等挖得差不多了,孟薇便让人将东西带回去,开始指挥她们。

因为护国侯府四个主子有三个来了,至于老太爷,身子还在调养中,有李婶婆媳二人足矣,再说护国侯夫人也只是来这么一天,明早就要回去,毕竟府里那么多的丫鬟婆子,护国侯后院又没有别的姨娘妾室,所以护国侯夫人还得回府。

这倒是合了护国侯夫人的意,护国侯夫人算得上是传统那种相夫教子的女人,成婚这么久,早就不想青葱时期那么喜欢观摩狩猎,她又不会骑马,所以等到明天可就只剩下林婶和真儿在这帮她了。

虽然距离宫宴已经好几个月了,但得益于孟薇当时的风头,且年纪小,又是跟在叶子川身边的小丫鬟,所以当孟薇穿着一身护国侯府丫鬟那衣裳走在两个粗使婆子前面朝着护国侯府的临时住所而去时,就见到几个穿着不错的姑娘看她的眼神各有不同。

有的是不屑,有的是没在意,但是听身旁的好友说了几句,看她的眼神有些赞叹,甚至还有愤恨......

就比如正挡在她面前的宓珍,脑袋微抬,鼻孔都快朝天了。

孟薇没理她,直接朝旁走开想要绕过她,谁想宓珍也跟着朝旁跨了一步,正好挡在孟薇前面。

看来对方是认出她了。

不过也对,她当时给了对方那么一个难堪,想要不记得可能性的确很小。

可猜测是一回事,孟薇也不是蠢人,故作不认识:“这位姑娘,不知能否劳烦稍稍低下脑袋说话?我们人笨,看着你那两个圆圆的鼻孔真的不知道姑娘你是想要表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