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军令如山(1 / 2)

唐砖 孑与2 1822 字 27天前

世上的事原来很简单,只是我们自持是万物之灵长把他人为地复杂化了。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这中间没有什么鸿沟之类的东西,就像牧羊女爱上了云烨,在她简单的头脑里没有种族,身份,长相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喜欢和云烨在一起,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觉得很舒服。所以特地洗了脸,还用雪水洗了头发,阿妈说汉家男子喜欢干净的女子。她不喜欢洗脸,也不喜欢洗头发,因为很冷,风一吹就会裂口子,太疼了。不过她太喜欢和那个身上很好闻的汉家男子在一起的感觉了,咬着牙用化开的雪水洗了头发,阿妈给她梳了辫子,她拿出夏天从远处的山里采来的胭脂花,把它磨成粉,在脸上涂一点,又拿一些抹在嘴唇上,看着锅里的水,水里的女子很漂亮,阿妈也说漂亮,是她见过的最美的女子。

她满怀信心的在路边等候,快要下大雪了,他们一定会往回走,要不然会死的,她有些担心……

又看见他了,他坐在一辆没有轮子的车上,柔柔的看着自己笑,可是很傻,见到这么美丽的姑娘也不知道搭话,就在那里傻笑,汉家男子都这么傻吗?

还好,我不傻,噶啦汗是我从小就攒下的,每吃一只羊,就攒一个噶啦汗,现在已经可以挂脖子上了,把噶啦汗送给他,他就知道有个美丽的姑娘喜欢他了。

为什么和阿妈说的不一样?他没有追过来,没有把我压在雪地上,他看不见我的美丽吗?

瞎子,看不见美丽的瞎子,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好了,这次跑慢些,他长的不壮,可能追不上……

牧羊女流着眼泪牵着一匹马往回走,她很委屈,一个高个子汉人把马给了她,说是他的爱人给她的,马身上驮了好多的东西,说是爱人的回礼,原来他有妻子了,他的妻子有我好看吗?牧羊女掏出怀里白色的漂亮石头,在脸上蹭蹭,回头看看身后的白雪皑皑的草原。

这一趟出行,云烨尽量不去想惨烈的战场,他甚至有些逃避战场,一个正常人不会喜欢人头滚滚,肢体横飞的环境,除非是心理扭曲到了极点才会喜欢这种血腥的环境。

能不见就不见,为自己脆弱的心灵着想,最好一辈子不要见到这一幕。

再回到朔方,孙思邈对云烨没有一点好脸色,整天拉着个脸,不说话,也不理会云烨,在云烨发誓赌咒以后绝不再身处险境,方才有了一丝好转。

柴绍接到了李靖的严厉斥责,命令他必须死守朔方不失,这是一个没有效果的命令,朔方的周围已经没有敌人了,最近的敌人刚刚被柴绍杀光,吐谷浑人?铁勒人?笑话!大唐不去找他们的麻烦他们就该偷笑了,还敢老虎头上拍苍蝇?

只是斥责,李靖没有权利处置柴绍,不管是官职还是资历,他都没有资格,他似乎想通了什么,不再要求领兵出征,只是大肆的赏赐随自己出征的将士。

财物全到了何邵的手里,胖胖的大圆脸只能看得见嘴,高兴的让人讨厌。

牛进达需要出征了,带上他的两万将士需要到阴山,这是李靖的预设战场,也会是颉利的最终归宿。老牛没有等云烨回来就走了,他带走了所有的爬犁,两万大唐府兵随他走向了新的战场。

或许是云烨的行为激怒了李靖,他和程处默需要去渍口去向他报道,却把孙思邈留在了朔方。

看看外面纷飞的大雪,云烨的心如同阴郁的长空,知道历史的他明白,草原战役是柴绍的最后一战,回到长安,他将转入文职,再也没有领兵外出的机会。云烨作为一个不稳定的因素,需要调离。

柴绍烤了一只羊,亲手烤的,把云烨程处默叫过来为他们践行,羊肉不好吃,除了盐,就没有其他的味道,不过气氛很好,柴绍在酒席上还唱了歌,做了一首诗,程处默舞了一套剑法,最后三个人都消停下来,云烨忽然想起一个传说,那就是平阳公主到底是病死的还是战死的,为何她的葬礼是以将军之礼安葬的,不是按照公主的仪式安葬,想必柴绍知道。

“我大唐女子之中,晚辈最是钦佩平阳公主殿下,只是无缘得见,甚是遗憾。”云烨在给柴绍敬酒的时候特意问候了一下平阳公主。

柴绍停下酒杯,对云烨说:“如果内子没有亡故,一定会欢迎你和处默到家里与令武他们玩耍,可惜她英年早逝,叫老夫好不心痛。”

“可惜,晚辈出世太晚,否则定不叫这样一位奇女子早早离世,晚辈听太子说起公主的时候,真是遗憾万分。”

柴绍眼睛都变红了,嘶声道:“你们以为老夫强自出兵为了什么,那些突厥狗贼,趁人不备害死了平阳,颉利就是最大的祸首,有突袭他的机会,老夫岂肯放过,不将那些狗贼斩尽杀绝,怎能让老夫心安,让平阳瞑目,只可惜,襄城一战,逃掉了颉利,这是老夫的千古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