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节 胜利从来都没有侥幸的(1 / 2)

唐砖 孑与2 1718 字 19小时前

云烨和孙思邈带着数十个医护辅兵手持利刃在每个营帐都要转一圈,把出征将士的手脚一一拽出来检查一遍,他们的身上很臭,脚的味道更加的让人作呕,帐房里的气味足以让人做噩梦。

有轻微洁癖的云烨很淡定,连口罩都没有带,从毯子里拽出一只肮脏的大脚,捧在手里仔细观察。

“左脚有两根脚趾已经完全发黑,没有医治的希望,建议切除,立刻切除,否则会感染。”

军人们没有家眷在这里,他们自己又睡的不省人事,能做主的只有大将军张公瑾,他仔细看了一下,在文书上填上许可二字,这是云烨强烈要求的,他不想让这些勇士们以为自己随意的就把他们的肢体从身体上剥离。这是尊敬,也是为了减少麻烦,士兵要是不讲理,会动刀子的。

看到张公瑾签字,马上就有辅兵用温水洗干净士兵的脚,再涂上酒精,消一遍毒,一把锋利的剪刀就递到了云烨手里,沿着发黑的肌肤边缘,剪刀的刃口咬合,一截脚趾轻易地就离开了脚掌,被动手术的士兵,只是轻微的哼哼两声,依然陷入沉睡,两根黑黑的脚趾被辅兵用干净的麻布包起来,放在士兵的枕畔,他的脚掌已经被麻布缠的结结实实。

一整天下来,云烨不知道切下了多少手指,脚趾,甚至还有半个脚掌的,没有麻药,那些可怜的士兵们在睡梦里惨叫,泪流满面,哪怕他发出多么大的声音,他们都是以为在做梦而已,这些天他们经历了比噩梦还可怕的场景,疲惫,疼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们。

云烨把一个士兵的尾指切除,然后用丝线把两侧的皮肤缝合在一起,然后包好,他抬头的时候发现这个士兵正在看着他,只是双目没有焦距,他在睡觉,云烨轻轻的把他的眼睑合上,听见他在均匀的呼吸,才离开他身边。

切除冻伤的肢体,人是没有感觉的,因为神经全部被杀死了,有的手指切下来,连血都没有,只有淡黄色的体液渗出来。云烨不记得自己干了多久,直到和孙思邈相遇,他才知道,已经处理完毕。

“我今天切下了好多手指,脚趾,还有几只耳朵,你呢?”云烨洗着手问孙思邈。

“和你一样,我不过切掉了两个人的鼻子而已,这次的手术,出乎异常的顺利啊。”孙思邈在另一边洗着手。语气平淡,“我们胜利了,不是么?孙道长,这一战至少三十年,大唐再无突厥叩关之苦,总是值得的,只是苦了他们。”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道心里明白,人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受苦的,你我都在天地间苦熬,不知何时是个头。”老孙这些天见到的人间惨剧太多,所以无意识的认为人生来皆苦。

“道长,现在是数九寒冬正是天地杀伐的时候,你生出这样的心思不奇怪,只是你做了多年的道士,为何会如此容易的就被外魔所侵?小子以为你的道心坚定无比,谁知道您也有虚弱的时候。”从帐房里出来,云烨取出鼻孔里塞的小布条,大口的呼吸几口气,冰冷的空气充满胸腔,让他的精神一下子就振奋起来。

回到自己的雪屋,已经睡了一天的唐俭依旧鼾声如雷,没有惊动他,云烨在炉子上炖上一只沙锅,打算给自己做点晚饭。出门在外,云烨的饭食从不假他人之手,除非自己做营地的主官,他才会放弃吃独食,和将士们一起就餐,哪怕是猪食,他也尽量做到吃得香甜。

这习惯还是和程咬金学来的,老程的嘴其实很刁,但是军营里的饭菜,他一样喜欢,你可以见他在酒宴之上胡吃海塞,也可以看到他捧着大粗碗往嘴里刨鼻涕一样的汤饼。现在不知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想到老程,大约是因为自己对于杀伐已经很厌倦了。

砂锅里的稀粥在不停的咕嘟,他用一只勺子不停的搅,他忽然想起母亲告诉他的一个熬稀粥的秘诀,要想粥好喝,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搅。他在不停地搅。

半晌,忽然发笑,他敲敲自己的头,刚才自己在胡思乱想,无非是要把今天的情形从脑子里赶出去罢了,人都希望记住最美的事物,忘记那些残酷的,悲惨的事件,哪怕这些事都是自己造成的。

他找出来两个松花蛋,这还是奶奶给他带的,一大坛子,现在只剩下几个了,为了庆祝自己还没有忘记遥远的过去,他准备做一锅皮蛋瘦肉粥喝。只是不知道把牛肉加进去,会不会好喝,他想尝尝,非常的想。

还不错,闻起来香气扑鼻,他陶醉的长吸一口气,正要准备装一碗,就听背后有人说话,“装两碗,我那碗用大碗装。”话说得无礼,不过云烨还是听他的话,给他装了一大碗,一个为了国家刚刚死里逃生的家伙,有这点要求并不过份。

往常以儒雅,含蓄为美的唐俭,不顾皮蛋瘦肉粥散发的热气,大口的吞咽,宛如饿死鬼投胎。被热粥烫的不时把舌头伸出来晾一晾,那里还有半分往日的风度。

“你慢点喝,我又不和你抢,老大的人了也这么孩子气,到底你年纪大还是我年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