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带着贺天殇去找陶四宝的家人,云烨摇摇头,这个时间去估计已经晚了,那一家人估计活着的可能性不太大,他都能想象的出事情的经过,有人找到贪小财的陶四宝,要他把猛兽的尿液,涂抹在石狮子上,陶四宝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可惜自己身上也沾上了野兽的味道,结果被狗旺财攻击。
有了这一档子和云家起冲突的事情,雇他的人怎么能容忍他继续活下去?不但可以灭口,还能ji起民愤,让云家时刻处在疲于奔命的状态,无暇顾忌石狮子上的异状,这样一来,云家不但人紧张,动物也会紧张,而这种紧张会随着时间的推进慢慢进入内宅。
下一步,他们要做的就是进入云府,收买,威胁仆役?也算是一条道,可是这样做很有可能暴露自己,云家的仆人好像也很不容易被收买,不过,总会有办法的,从现在起,进入云家的每一个人都非常的可疑。
世上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云家不可能做到时时刻刻都警惕,弄得风声鹤唳的怎么过日子?家里来个客人就用防贼的方式对待,日子久了,云家还有客人敢登门吗?世家一旦没了宾客,那还叫什么世家,你来我往的人情走动,就是一个互相了解,互相信任的过程,老朋友二十年不见依然会生出隔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种话是王勃不通晓世事的表现。
云烨坐在书房里,没点蜡烛,整个人都沉浸在黑暗里,辛月就在旁边坐着,云烨不出声,她也一动不动,她从夫君慎重的态度里看到了危机的存在,陪在一边等候夫君最后的决断,她相信只要夫君经过考虑了,做出来的决定一定是最好的,她有这个信心。
“王八蛋,老龘子想过几天安生日子都不行么?非要赶着上来送死,都是一条条的狗,都说狗改不了吃屎,难道老龘子就是那坨屎?”
坐在黑暗里的云烨拍了一把桌案,站了起来,黑乎乎的很不习惯,桌子上有火柴,单鹰家的作坊把这东西制造的非常大,足有半尺长,划着之后会爆出很大的一团火,硝烟也非常的多,以至于云烨对自己拿着一根火炬点蜡烛非常的不满,点着蜡烛才看见辛月目光烁烁的看着自己。
舍不得把火炬熄灭,拿在手里等它着的差不多了,才扔进了笔洗,云烨在家很少用毛笔,这东西也只能沦落成烟灰缸的下场。
“夫君有决断了?”辛月站起来问:“和咱家做对的人是谁?吐蕃人?那日暮难过的快要活不成了,认为是她给家里招来的祸患。“
“不是吐蕃人,是我的老朋友,一些以为自己能飞,能千万年不死,能移山倒海的老朋友,多年以来,这些想法已经被消磨的差不多了,现在只能干点鸡鸣狗冇盗的小事情。下回再见寒辙,我会笑话他,好了,这是你别管,好好地带好孩子就成,现在给我弄点吃的过来,不知道我经不得饿?”
话音才落,那日暮就端着木盘子走进来,上面有好大的一碗面条,面条上都没热气了,面一定也坨在一起了,傻女人就端着盘子在门口傻站着,她一定非常的恐惧,害怕这个家里再也没了自己的位置。
云烨一般是不吃凉面条的,更不要说坨在一起的面,今天却什么话都没说,接过面条,西里呼噜的就吃完了,不是为了安那日暮的心,他才没胃口吃这东西。
辛月非常的骄傲,自己的丈夫是世间最好的人,夫妻处的久了,就是在这些小事情上感受到彼此的关爱,哪怕这次是对那日暮的。
那日暮怔怔的看着夫君把哪碗面条吃完,忽然大哭起来,她从不掩饰自己的感情,抽噎着说:“我是一个祸水……生的孩子也是。“
“谁说的?“云烨把泪流满面的那日暮抱在怀里轻轻地拍她的肩背。
“宦娘说的,她说都是我的错,家里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草原,总是给家里带来麻烦,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麻烦。“
“不要听宦娘胡说,就算是祸水,也是你夫君我的祸水,关她们屁事,再说了,夫君我喜欢祸水,长得这么漂亮的祸水求都求不来,不管是谁来找麻烦,你就在一边看着,你夫君是如何把他们都干掉的,全部干光了,就没人来找麻烦了,以前那些漂亮女人之所以被称为祸水,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的丈夫都是蠢猪。“
“夫君是最厉害的人。“那日暮到现在还是一副孩子心性,听云烨吹得厉害,立刻就破涕为笑,如果不在夫君身边,那日暮或许会坚强,会聪慧,只要夫君在,这些草原女儿该有的好品质就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