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锦绣路 一枚铜钱 2870 字 18小时前

无端挨骂的齐妙好不奇怪,谢崇华明白两人心思,都无恶意,只是想不同,圆场道,“娘,我和妙妙中午炒了蛋吃,在锅里给您留着,快进去吃吧。”

“鸡蛋?”沈秀更是着急,“那是我留给你补身子用的,你念书辛苦,妙妙身体不是好了吗?不需要进补了。”

齐妙咬了咬唇,拿着剪子满心委屈。又不愿和婆婆顶嘴,但心里也不乐意,便转身继续修剪葫芦藤。

谢崇华劝着母亲进去吃炒蛋,自己出来,见妻子闷声剪枝。上前接过剪刀,“我来吧。”

齐妙抬眼看他,“我要是天天买荤菜回来,娘是不是要将我骂得狗血淋头?”

谢崇华笑笑,温声,“你好好吃肉,我给你挡着。娘养大我们三姐弟受过不少苦,勤俭惯了,她舍得在儿女身上花钱,自己却舍不得多吃一点好东西。”

“说到底……她还是没把我当女儿,而是把我当儿媳,要我跟着她一样,将全部好东西都留给你,自己却吃苦。”齐妙能懂,但不能接受,她会将全部好的都给丈夫,可是在手头有银子还过得这样苦,她觉得着实没必要。

谢崇华见她发上有落下的细碎枯叶,一点一点给她挑走,“我会劝着娘的,你委屈我也知道,等我慢慢跟娘说,你也多体谅母亲吧。”

齐妙心里还是郁闷,身一倾,靠在他身上,“你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只护着娘就好。”

于他而言,手心手背都是肉,让他偏帮哪个他都为难。也唯有帮理不帮亲,照着理来了。不过如今看来,身为小辈的齐妙,还是更受气些。他想了半会,说道,“要不,你跟我去卖画吧。”

两人相处少些,矛盾也会少许多,而且还不用干农活,齐妙当然乐意,点头道,“嗯。”

晚饭时谢崇华和沈秀说了这事,沈秀一听皱眉,“那家里的事怎么办?”

“家里现在不用做什么活,让妙妙一个人在家,就怕又发生那样的事。”

沈秀稍有迟疑,一会才道,“她不是有七间铺子的嫁妆吗,让她匀一间给你不行,就不用风吹日晒了。”

谢崇华笑道,“铺子都租赁出去了,最快的也得等到后年才能收回来。而且那几位掌柜和妙妙家是世交,后年也不打算收回铺子,只会一直收租金。如今我是不放心她一人在家,让她跟我去卖字画,帮我搭把手也好。”

沈秀不由轻笑,“搭把手……你以为娘不知道你一天才卖多少……罢了,娘知道你心疼她。会疼媳妇也好,只是别什么都听她的,让她少花点钱,给你省着。”

“钱是妙妙的,替我省着做什么。”谢崇华末了说道,“妙妙虽然嫁了我,但我也不愿她总跟着我吃苦。她自小就吃好喝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嫁了我从不要求什么,娘叫她做的事她虽不会但也会尽心去做,娘给她一点时日学,也多疼疼她,毕竟离了爹娘嫁过来,我们要是不疼,就太对不起她了。”

话说得顺耳,沈秀也不是个硬心肠的人,被说动了些。又想到自己,不由叹气,“当年我嫁了你爹,你奶奶总跟我横,每日都要戳着我的鼻子骂,娘是不知咽了多少眼泪。”

“母亲受苦了。”谢崇华温声,“家和万事兴,妙妙视您为母亲,娘也多担待她吧。”

沈秀想了半日,想来想去这儿媳除了不会干活,在钱财上面好像也没胡乱用钱,只是花钱太大方,不过不是小家子气,也好。重要的是儿子喜欢她,她待自己儿子也好,这就够了。

这么一想,心也放宽了许多。

似乎是心结解了一半,夜里睡得安稳,早上起晚了些,儿子儿媳已经去镇上了。揭开扣住早饭的碗,米饭上面卧着一个煎蛋,看得她心暖。又拿了个干净的碗盛蛋,放回锅里,留着给儿子吃,自己去坛子里拿了腌菜配送。

齐妙在认识谢崇华之后,就总想着让他挪地方卖画了,这儿位置不好,也不是繁华街道,人少卖不了多少,人多起来又很难看见这小角落。从亲戚那取了车出来,她就说道,“我们去别处摆吧,那儿人少。一般人都不爱往那逛。”

“那儿不用付租金,去别人的店门口,多多少少要给钱。”

“那去我们的铺子那吧,七个地方,你喜欢哪个?”

我们二字,让谢崇华心有感触,“哪儿好?”

他甚少去那些街道走动,自然不及齐妙熟悉。齐妙说了一处,两人便往那去。谢崇华问道,“不怕别人看见笑话你?”

齐妙扁嘴,“笑什么,夫唱妇随,天经地义。人呀,不要自己看轻自己就好。”

谢崇华颇为意外,她的性子跟普通姑娘是不一样的。只是仔细看,她说这话时面上微泛红晕,到底还是拉不下面子,不过是不愿让他难堪罢了。也是,养在深闺十几年,这样抛头露面,难以接受并不奇怪。

走着走着,他忽然想起方才她说的话来,心弦微动,低头看她,“你总往东华街跑,是特地来买我的画?”

本以为她会羞赧回避,谁想她瞪眼诧异,“你竟然才知道。”

谢崇华面已烫,齐妙噗嗤一笑,“书呆子。”

见她笑话自己,谢崇华也是笑笑,也觉得自己是书呆子。早知她的心意,他也不用在原地困步那么久了。可一想年月,又好像不对,“我记得你三年前就爱往我这跑了,难不成那时你就欢喜我了?”

他起先只是当她普通客人,后来来的次数多了,觉得她脾气直爽,略有好感。真正欢喜上,大概是一年多前。

齐妙微微点头,“你不会记得,你曾借过我一把伞。”她抬眼瞧他,浓密的睫毛轻眨,双眸又羞涩又明亮,“三年前我得病,顶着麻脸穿着丫鬟衣裳跑出去,突降大雨,别人都不肯借我伞,你却将唯一一把给我,自己淋雨回去。从那时起,我就欢喜你了。”

这事谢崇华真不记得了,却没想到是这个缘故令她垂青。

齐妙将往事说出,舒坦了不少,像是将自己做姑娘时的真心全放在了他面前,更亲近他了。

谢崇华轻柔一笑,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喜欢的人喜欢自己,两人却都不知道。所幸的是,月老的红线始终将两人牢系,没有剪断。虽并不算太顺利,可兜兜转转,终究还是垂怜,让他们结为伉俪。

街道往来的人熙熙攘攘,喧嚣的杂乱声却乱不了两人更无间隙的心。

作者有话要说:  忙晕啦,忘了感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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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腊月

第二十三章寒冬腊月

转眼已入腊月,无雪无雨,穿了四件厚实衣服,将自己团成雪球般的齐妙却还是冷。镇上还稍有人气,回到村里似乎更冷三分,边走边抱着暖炉哆嗦,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嫁到这两个月,连村里的狗都认识她了,她从旁经过也不再乱吠。路过见到村里人,她也远远打招呼。不过六十多日的光景,已经很得乡邻称赞,说谢家有个好儿媳,对富贵人家小姐娇生惯养颐指气使的偏见印象也少了许多。

齐妙回到家里,才进院子,就见丈夫在井边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