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1 / 2)

嫁个金龟婿 假面的盛宴 1063 字 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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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写作是一件很寂寞的事。

的确是这样。

当一个作者有个故事的构思,将它完善并组织成一篇精彩绝伦的小说,需要耗费太多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脑子里有很多画面,可将之付诸笔下转化为文字,这些字都需要一个一个敲出来。要考虑感情的铺垫,剧情是否有推进,写完了还不算,有时候为了修改一个章节,她要坐在电脑前花很多时间。

以前读者少,余纨纨并不觉得有什么,我随便写写,你们随便看看。可当读者多了,她的压力就来了,每次更新前都会一再琢磨内容,生怕让读者失望。

她随着笔下的人物喜怒哀乐,读者们随着人物的命运喜怒哀乐,这是一个交心的过程,她喜欢这种过程。

为了这个过程,她可以忍受枯燥、乏味,想玩的时候不能玩,空余时间被占用,甚至恶意、诋毁。

这一切,杜甄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余纨纨最近很忙。

忙着上学,忙着码字,他被冷落了。

连林芬都忍不住说了女儿两句,余纨纨表面嘻嘻哈哈,回家在书房里一待就是一晚上。

杜甄感觉受到冷落,但看得出她的认真和喜爱。

以前在美国时,他大部分时间都面对电脑。一张书桌,他在这边,她在另一边,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

余纨纨忙成这样,直接反应她的稿费变多了。

这个月拿到一笔比她以前一年还多的稿费,同时有出版社和她敲定,为她出版小狼狗,她决定和杜甄出去庆祝一下。

两人去吃了顿大餐,又去看了电影,看完电影去看夜景。

十一月的海市,已经开始有了些冬天的味道。

余纨纨穿着黑色长款卫衣,外套卡其色薄绒大衣,下面是小腿裤和平底靴。

衣服是宽松的韩版,也就显得她格外娇小。

她梳着丸子头,手里拿着一杯奶茶,不像个已婚的少妇,还像个不懂世事的少女。

杜甄也穿了件同款的卡其色大衣,下面是条黑色牛仔裤。

走在街上,宽肩细腰大长腿,少不了有人议论这是不是哪儿来的明星或者模特。

两人手拉手向前走。

今晚余纨纨很兴奋,和杜甄说了很多很多以前没说过的事。

说她学习之所以这么烂,就是因为小时候太喜欢看小说了。从童话大王故事会知音读者花季雨季这种期刊,到武侠小说,到各种世界名著、当代现实文学,到历史言情推理科幻灵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