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2)

飞灰 余酲 2488 字 1天前

杨成轩来探班的时候雪刚停,天色昏暗,影视城为保持古色古香,路边鲜少设有路灯,幸得地上白皑皑的雪反射着天边最后一缕残光,才不至于一脚踩到半敞着的阴井盖上。

“操,这什么破地方。”杨成轩边骂边跳着走,还不忘扯到周晋珩身上,“让你推了这破戏别拍,先前掉威亚摔得该不够惨?这会儿疤还没掉呢又上赶着回来了,你就是闲的。”

周晋珩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又走了一段,杨成轩才发现他还在魂游天外,压根没听自己说话。

回到室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杨成轩不客气地拿了瓶饮料打开,喝酒似的咕嘟嘟灌下去一半,再拍回桌上:“来,说吧,这回又有什么新难题,不知道送什么礼物,还是人家又不理你了?”

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儿,吵架拌嘴时常有,没哪次真的计较,不出几天就没事人一样又联系上了。

先前一声招呼不打就跑去围观的是杨成轩,这会儿大老远跑来开导人的还是他杨成轩。他想通了,只要周晋珩追的是个活人,作为朋友他帮忙就是了,管他是误认、移情,还是在找替身,结果总差不离。

上个月爬完山回来,周晋珩失魂落魄的鬼样子他到现在都记得,他实在不想再看见这家伙为情所困半死不活,索性能帮就帮一把。

杨成轩半开玩笑道:“依我看,你不如直接使点手段把人捆回家得了,有什么事是一次床上交流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次。”

说到跟易晖有关的事,周晋珩总算听进去一些。他皱眉道:“不行。”

回家这个词他已经不敢再提,他知道但凡提起,一定会被易晖用一句“你认错了”狠狠堵回去。

虽然这样的否认每每刺得他痛楚难当,他离开小镇却不是因为退缩,而是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他的自控力在易晖面前仿若无物,他不想吓到易晖,他的小傻子也再不能经受哪怕一丁点风吹雨打。

不如他安顿好一切先行离开,反正那边的情况他随时可以了解,借此机会从另一个方向靠近,久违的顺利让他呼吸顺畅,被扎得鲜血横流的心脏也仿佛不治而愈。

“他答应给我画画了。”周晋珩眼中带笑,似是想起美好过往,“我在想让他画点什么。”

“哟,可以啊。”杨成轩有气无力地鼓了几下掌,“这算是阶段性胜利了吧,今晚出去喝一杯?”

周晋珩摇头:“不了,我答应他以后每天早睡。”想了想,又道,“既然有固定对象了,你也少出去鬼混。”

第一次被周晋珩教育,杨成轩有些不爽,随口应付道:“屁的固定对象,玩玩罢了,我跟你可不一样,我想抽身比抽根裤带还容易。”

当时在想别的没放心上,直到晚上洗过澡躺下,周晋珩才在热气氤氲中迟钝地开始琢磨“抽身”这个词。

往前数几年,他最渴望的就是从那段婚姻中抽身,最好能不拖泥带水地全身而退。而现在,他却死死抓着那一点虚无缥缈的牵绊,执拗地想把它续接起来。

周晋珩闭上眼睛,将胸中滞闷已久的一团浊气缓缓呼出。

要他放手,除非能把易晖从他记忆中的每个画面中彻底抽离、尽根拔除,一丝半缕都不留下。

可是他做不到。

幸好他做不到。

那句“我讨厌你”言犹在耳,每个细微的咬字都在发颤,越是回味,其中的竭力抗拒之意就越是明显。

周晋珩唇角上扬,勾起一抹浅淡的笑。

讨厌又如何?既能从陌生变为喜欢,就能从讨厌再次扭转为喜欢。

何况他这次捧上真心去换。

阳光明媚的清晨,易晖刚拿起手机,就收到哆啦哼哼的消息:早上好。

易晖一手揉眼睛一手打字:早[睡]

哆啦哼哼:没睡醒?要不再睡会儿。

易晖翘起嘴角:不啦,起床干活儿了[加油]

互相发了早餐照片,易晖对着哆啦哼哼照片上的甜豆腐脑和麻团猛流口水之后,忽然想起正事,问:想好要我画什么吗?

哆啦哼哼:嗯,画点你喜欢的吧。

这个回答让易晖摸不着头脑:不是应该画你喜欢的吗?

哆啦哼哼: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易晖莫名觉得这话暧昧,只当哼哼太善良不想为难自己,思考了下,建议道:要不画花?

哆啦哼哼:好。

易晖:玫瑰花?

哆啦哼哼:好。

易晖:你果然喜欢玫瑰花[阴险]

这回哆啦哼哼没说好:是他喜欢。

捧着手机的易晖愣住。

玫瑰花之于他来说意义特殊,如果不是对方喜欢,他并不想随便画这样特别的一种花,尤其还是送给别人的。

他只送过一个人玫瑰花,只送过一次,虽然那人根本不在乎。

不知是不是察觉到他的为难,哆啦哼哼改口道:还是画别的花吧。

易晖松了口气:好啊,只要你说得出名字的花,我都可以给你画!

哆啦哼哼:真的?

易晖学他:嗯哼[酷]

哆啦哼哼:那烟花,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