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台烦躁地扔开了笔:“不是,这几个都不是。”
“分尸需要时间,何况那样大一具尸体,所以当天晚上并不可能,肯定要拖到第二天白天。”他目光灼灼,盯着狗仔阿sam,“无论心理素质多牛逼,拖着带尸块的箱子都希望避人耳目,所以,要么就是当天清晨五点到六点之间这段时间,要么就会再隔一个整天。”
“运送尸块避人耳目,搭乘公共交通的概率不高,搭的士也是下下之选。不打眼的私家车,甚至是运货的小面包车,全香港都经常能见到的那种,直接停到公寓的门口可以让他们上车便走,这种才是最好的选择。”詹台说,语气有些咄咄逼人。
“这些条件都符合的,的确有一个人。你知道是谁吗?
阿sam闭上眼睛,刚想摇头否认,一颗心沉到谷底,直觉今天来和他们吃着一顿饭是上了贼船了。
詹台轻轻呵了一声,点点头说:“你猜的没错,全部满足这些条件的,就是你。”
阿sam勃然大怒,砰地一声将手里的塑料杯丢了出去,茶水泼在桌面上,溅了方岚和詹台满身。
他噌地站起身,转身想走,却又觉得不甘心,压低声音对詹台说:“你有证据,就去报警!跟我玩这些阴招……”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詹台挥手打断:“我知道并不是你。”
詹台伸出手,将阿sam打翻的茶杯慢慢扶正:“凶手也识得奇门遁甲风水堪舆。你若是凶手,看到阿mark的生辰八字的时候就会跟我谈条件,万不会等到现在才发火。”
“可我这么想,不代表别人也能这么想。阿sam哥,你要不要坐下来多回忆一下,脑海中还有没有其他人选?”
阿sam渐渐冷静下来,此时越发摸不准詹台和方岚的来意,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对,手里拿起笔,又按着当日的时间段回忆了起来。
“学生仔女搬新屋,都去铜锣湾宜家买家私返来的啦。宜家的家私你知道的,运回来都是返来的,也不见什么能藏人的旧家私。”阿sam喃喃道。
“维景湾畔离地铁站不远,来租屋的学生多是港大的大陆生。香港大学的大学生,高材生来的,又怎会和这样血腥的案子有关系?”阿sam仍是不敢相信,声音越来越低,又慢慢高了上来。
“你说停在公寓前的白色面包车,我倒真的在案发翌日见到过。不过,是在人来人往的大中午。”
“十几个箱,被四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搬上一辆白色van仔。”阿sam缓缓说,“van仔上写着利进货仓四个字。”
“我想,应当是要送去土瓜湾的储物仓。”阿sam说。
詹台还未听明白,方岚却霎时豁然开朗。
家住在外地的内地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租约临时到期之后,需要重新寻找新的租屋。
正值假期房源不足,又或者几位同学相约回家,等寒假结束之后再重新寻找房源,也可以省下这大半月的房租。
可是他们人虽回家,身边东西众多,来回托运既麻烦又费钱。更方便便捷的做法,便是在物流业极为发达的香港租一间储物仓,将东西放进去,等找到新屋,返回香港之后再从储物仓将行李搬回新屋,既省时,又省力。
“很便宜。”方岚拿出手机随意扫了一眼,“四个人合买几个立方米的储物空间,均摊下来一个人只需一两百块钱,所以如果真的是学生,在假期前叫仓储公司的人上门取行李,也并没有可疑的地方。”
詹台却没有接话,皱着眉头思索。
狗仔阿sam说得对,几个毫无利害关系的港大才子,绝对不可能是这样一件敲诈勒索又涉及隐私的血腥案件的凶手。
能到香港读书的内地大学生,寒窗多年苦读成绩优异不提,家境也起码是小康以上。四个足以称得上优秀的男孩子联手,弃学业于不顾挖出温碧芝和阿mark的阴私,还要敲诈勒索,还要杀人分尸。
更何况,他和方岚已经清楚地知道,凶手就算不是他们同道中人,起码也知晓风水堪舆奇门遁甲。
四个香港大学的内地学生,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不可能。太匪夷所思了。他们甚至未必能听得懂讲得出粤语!
何况方岚说的也不错,几个孩子在假期之前把行李存在方便快捷的存储仓里,方便轻装上阵回家,省钱省力,再加上他们乖乖学生的身份,并没有半点可疑的地方。
可是,正因为这样,正因为他们光明正大的身份,正因为他们理所当然的理由,恰恰使得他们成为运尸藏尸这一过程中,最佳的掩护!
正因为压根不会有人怀疑失踪的阿mark已经被剁成了数十大小不一的尸块,藏在四个内地大学生回家前寄存的箱子里,才能让凶手大摇大摆地大中午运输藏尸的箱子,甚至将藏好尸块的箱子运送到土瓜湾的公众存储仓中去!
可是,不是学生,又有谁能接近他们,并且把放了尸块的箱子混迹在学生寄存的行李中去呢?
詹台闭上眼睛,想到学生退租,寄存行李,回家,找房子,取行李的一连串过程,拼命回忆自己到底错漏了哪里。
“他们退租当天,需要交付房子。他们回家之后,需要再找房子。退租当天,除了学生,房东也会来。除了房东,还有谁呢?”詹台焦躁地自言自语,眉头皱得越来越紧。
“除了房东……还有,还有……还有中介!”詹台蓦地睁开眼睛,眼底一片清明。
“是中介。”詹台转过眼,平静地对方岚说,“凶手是中介。”
作者有话要说:
再度恭喜前期分析凶手的小天使们,全军覆没。
我其实觉得自己写得挺明白了……挠头。下章掲秘。
另外,讲一下节奏这个问题。
写《问米》的时候很随性,基本就是按案情随心写,所以节奏很快,很多读者很喜欢这样的节奏。
我也挺喜欢这样的节奏,因为不用动脑子,写什么案子就谁来敲门就好了,再简单不过了。
但是这样的写法也有弊端,第一,当然是男女主角沦落成了吧npc,也比较少情感互动,会很难和读者产生情感共呜。那整篇文就只能打上纯剧情流的标签。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弊端,就是在写后期一些情节的时候,会比较缺乏张力。比如《问米》最后一个案子里牺牲的几位npc,如果我在前期能有大量笔触去描写他们的性格生平,相信他们“牺牲”的时候会更能撩动读者的心弦和情感。但是因为,《问米》极快的节奏,让我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铺垫人物和感情发展,所以他们死了就死了,并没有勾起大家的情感波动。
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遗憾和不足。
我希望我是一个能让我的读者痛哭流涕(偶尔)或者幵怀大笑(经常)的作者。
所以写到《有鬼》的时候,我特意多加了一些情感和人物的铺垫,力争配角(老白小狐狸)的性格也能更加分明,这样万一出现《问米》这样需要牺牲npc (并不会!)的情节,大家能更心潮澎湃更投入一些。
当然,有得必有失。铺垫了情感和人物,案情的进展就会相对《问米》慢一些,所以很多读者读起来会说为什么不像《问米》一样唰唰唰推案情。
我可以做到拼命推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