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他的斜对面,还有个铺子是卖各种野味的。
那位先生肤色白净又颀长挺拔,特别是眼睛又大又圆,好看的让人能想到价值连城的猫眼宝石。
事实上,那个卖野味的小哥是附近野生动物园里的大白虎妖变的。
这附近的动物园被建造出了自然保护区的规模,飞禽走兽都是能够自由活动的,游客们想去观光要开带着防护网的吉普车。
这白虎妖看着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一人,其实已经凶到了让所有野生动物跪下来叫爹的水平。
土狼也好豹子也好,甚至连另一座山头的狮子都会叼着新猎的鹿过来送个礼物。
这两只妖怪一东一西承包了城里人的山珍海味,免不了会吆喝两句上些新货,变着法子抢对方生意。
那真是越看越不顺眼——
卖什么獐子肉麋鹿肉!骚气不骚气!
天天就在那摆弄三文鱼!腥都腥死人了!
一个是明着暴脾气,一个是脸上笑眯眯心里甘霖娘,都冲着对方憋了一口气。
抢来抢去,白虎妖就想找个时间把这愚蠢的人类给揍一顿。
然而白鲨妖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在不同的时间跟踪对方下班回家,准备在某个巷子里头动手。
一个跟着对方去了山头,然后成功在森林里头迷路,绕了两个小时才出来。
另一个跟着对方去了海滩,眨眼的功夫就瞧不见人了——连味道都闻不到。
那臭卖鱼的!下回准逮着他狠狠揍一顿!
结果到了星期天,他们两在动物园里见着对方了。
作为一个伪·乡下人,大白鲨妖想着进园子里见见世面。
白虎妖是准备回家睡个觉,临进园子前先变成人去小吃广场买份香草冰淇淋。
两人真在综合市场之外的地方见着对方,反而笑的有些尴尬。
“你……也来这儿玩呢?”
于是海洋霸主和丛林霸主强行坐一辆车逛了一下午的动物园。
至于后面他们怎么误打误撞地开始谈恋爱,还都隐瞒着妖怪的身份陪着对方吃鱼吃羊排,那就是后面的故事了。
这篇文一出来,效果真是好的不得了。
花慕之写文这么久,久违的再次看见评论区变成大型土拨鼠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