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见面约在了诸圣观礼节的前一天晚上。
不知道是谁给他的这种大摇大摆的态度,d进我家时连门都没有敲,径直推门进来。我以为有坏人闯入,吓得差点拿了刀去捅人,见到是他,松了口气埋怨你这是要做什么。d笑得嘚瑟:“我就是不喜欢敲门。”
他的这句话让我想起很多年前自己在农村支教时,进门总是喜欢用脚踹开,因为这件事没少被住家的姐姐吐槽。原来当年我是这么幼稚中二的一个人吗??
闲话不提。这次他又带了瓶酒,照例喝酒聊天,上床做爱。
我总以为年轻男孩的心比较好骗,或许让他多付出点努力,在上床前多想尽办法试图勾引我,他便会怀着“难得的都是好东西”的心态,逐渐落入我的陷阱。
我总以为,聪明人追求的都是性以上更高级的东西,或许他想要的是灵魂的共鸣,是聪明头脑的互相欣赏。
做完第一次,我们躺在床上关了灯聊天。我说现在灯关掉了,如果我说英文的话,你可以假装自己在操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比如说斯嘉丽约翰逊。
d说:“那我也说英语好了,你可以假装自己在操布拉德·皮特。”
我的英语比法语说得好多了,换成英语之后,像是一下子去掉了阻碍,终于可以充分地表达自我。我们聊起了美剧,聊起了我最爱的《基本演绎法》。d说,他不喜欢这种改编经典的剧目,感觉不尊重原著。我内心默默想这是个傻逼吗,嘴上却依旧试图说服他——或者说,平等辩论。
一口气聊到凌晨,我终于累了,停下来话头的瞬间,却莫名开始接吻。
d笑着说:“讨论刘玉玲(基本演绎法的主演之一)很让你兴奋吗?”
我爬到他身上吻他:“是你让我兴奋。”
和他做爱是很愉快的一件事情。d的探索精神很强,很喜欢尝试新姿势。我们试了69,试了我坐到他脸上让他给我口交。我想作为一个炮友,我至少是合格的,能够配合他的游戏,能够容纳他那根尺寸惊人的性器,甚至在不做爱时也能进行平等有趣的对话。我们又做了一次,睡觉,起床继续做爱。他临走时我说,我要去楼下的面包店买早饭,可以送他到地铁口。出门后我挽住了他的胳膊,在微凉的深秋空气中,一切完美而甜蜜。